| 古代的女同性恋为何被称为磨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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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议 文章来源:不可思议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4 8:44:03 |
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 【民间妇女的同性恋 汉、唐以后】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末民初的上海有个叫磨镜党的女同性恋的团体】 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www.bksy.org]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强禁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靠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妓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女同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女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女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女同性恋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女同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淫乱,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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