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22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上来了30多名青年志愿者,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为野猪请命。通过不辞辛苦地宣传、讲解,志愿者们成功地号召了近万名哈尔滨市民签名倡议“停止猎杀野猪”。
生态改善 野猪成灾
野猪频繁下山伤人伤庄稼,成了近两年黑龙江省不少村民的头疼事儿。
由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黑龙江省境内野猪种群得到恢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猪由于本身的生物学特性,繁衍速度非常快。2000年普查时全省大约有3.6万只,而据估算,今年已经达到7万只左右。但是,野猪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和它的天敌野生东北虎的种群发展速度却很慢,野猪下山危害人和牲畜、庄稼的事件频频发生。
“野猪最爱吃麦苗、玉米和地瓜,一群野猪春秋两季下来破坏,一年的收成基本就没指望了,被猪啃了该找谁赔呢?”有农民问。去年夏天,一个村子十几户村民家的玉米地多次被野猪“捣毁”。村民们想了包括下套、火攻、扎假人等很多土办法,收效甚微。
“不得已,村民们在刚出苗和收获季节搭窝棚守在地里,半夜定时起来又敲脸盆又放炮。”有村民说,“这野猪太可恨,把地啃得不成样子,还冷不丁出来吓人、咬人,我们恨得就差没下毒药了。”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今,黑龙江省已发生野猪伤人事件50多起。而临近的吉林省延边州1317个自然村中有302个自然村农业生产遭到野猪重创。全州除延吉市以外的7个县市,近几年被祸害的庄稼8400余公顷,约合3600余万元。
为此,黑龙江省林业部门近日批准在野猪危害较严重的地区进行组织、适当猎捕。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获悉,此次对“猪害”比较严重的牡丹江市和鸡西市批复的野猪猎捕指标分别为50只和100只,猎捕时限为从现在到今年12月底。猎捕结束后,省政府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猎捕野猪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核查和验收,所捕野猪必须到指定的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凤友说:“为了维护地区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不遭受重大损失,我们适当地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依法捕猎。”
但在猎杀令下达之后,一些野生动物专家和公众对黑龙江省批复野猪伤人“重灾区”猎捕50只野猪的做法提出质疑:“野猪形象确实不佳,而且频繁‘扰民’生事。但对其开杀戒要三思而行。”
猎杀令究竟
有没有科学依据?
“野猪伤人、破坏庄稼的确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但一纸猎捕令下去先杀掉50只是否科学有待探究。”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院长贾竞波教授提出,“这种不分雌雄、不论长幼的‘猎捕’不仅可能对减少猪害无益,甚至可能带来野猪种群的不均衡以及对生态环境的连带影响。”
事实上,野猪在我国分布广泛,云南、河南、陕西等省也曾出现过野猪毁坏庄稼、与人发生冲突的事件,政府为保护百姓生命安全和财产也曾下令捕杀野猪。
但有野生动物专家提出,目前的野猪数量是粗略估算出来的,缺乏科学依据。只有在科学调研出动物种群数量和栖息地环境容纳量之后,才能按照性别、年龄段严格制定猎捕限额,不能凭感觉下结论开杀戒,更不能不加区分一杀了之。
野猪属“三有”野生动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更是受到政府严格控制的禁猎野生动物。
贾竞波说,野猪数量增多是国家和地方植被增加、生态环境好转的可喜信号,衡量森林质量的标准与野猪有关。野猪作为大型的草食动物是生物链中的“关键物种”,是不可缺乏的重要一环。野猪减少到一定数量可能连带引发林内其他生物数量变化和林分质量下滑。
他担忧捕杀野猪可能冲淡人们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而且合法猎捕野猪的“口子” [1] [2] [3] 下一页 |